食堂经营权对外公开竞标相关事项答疑
时间:2018-09-17| 浏览:12292 | 来源:
为了体现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经医院研究决定,将新区医院食堂对外经营权实行公开招标,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新区医院食堂位于石牛嘴千佛街588号;
二、经营权对外竞标经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;
三、该食堂建筑面积1150,临时住宿80平方米,5楼住宿两间82㎡;
四、水、电、天燃气、厨具设备、设施齐全,价值40.6万元;
五、目前医院有内部职工180余人每天在此就餐;医院直接补助,有约200病员、100陪伴,每天三餐在此就餐;医院部分接待在此就餐消费每月约1万元;
六、有超市面积 112 ㎡,独家经营;
七、中标经营者独立自主经营与医院签定食堂经营合同,服从医院监督管理;
八、中标经营者自主招职从业人员(健康体检合格);
九、竞标者向医院交纳管理费每月3000元,医院聘请一名管理员(竞标价外)。
十、竞标底价2万元/每月(住院病人200人/每天,随病人增加而适当增加比例协商),每次竞价阶梯1万元;
十一、中标人在签定“通江新区医院食堂经营合同”时先缴食堂经营质量安全保证金10万元,合同期满无问题,该本金全额退回。
十二、此次竞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通江新区医院所有。
通江新区医院
2018.9.15